人事处社保科科级岗位职责 人事处社保科科长要熟悉掌握社保相关政策,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社保工作顺利进行。 1.熟悉国家、省、州社保政策和高校社保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协助处领导做好学校社保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2.做好与上级社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政策咨询工作,做好教职工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的政策咨询和信访回复工作。 3.负责学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变动、转移、计缴等日常管理及台账建立工作。 4.负责学校教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认定及上报工作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申报、退休中人原退休费加发项目申报、病故人员养老金暂停申报等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服务、特约医疗证办理和省医疗专项申报等日常工作。 6.负责开具退休职工收入证明,办理在编教职工的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7.负责学校各类社会保险的统计报表,为相关部门提供教职工社会保险有关基础数据。 8.负责社保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9.完成学校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社保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人事处社保科一般工作人员要协助科长做好社保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教职工企业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票据的归档及台账的建立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劳动合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2.负责学校教职工工伤认定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做好工伤医疗费用的核报工作。 3.负责教职工医疗保险核报及保障服务,做好学校教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认定及上报工作。 4.负责学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计缴及相关工作。 5.办理非在编教职工的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6.协助做好社保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做好有关教职工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执行的政策咨询工作。 8.协助做好学校各类社会保险的统计报表,为相关部门提供教职工社会保险有关基础数据。 9.完成学校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